委托公证机构代办购房手续
发布时间:2009-04-15 00:00
瞿先生长期在台湾工作和生活,去年4月考虑在大陆购房,却为日后如何办理繁杂的过户、登记、交税等事宜犯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他申请公证法律服务,由其授权公证机构来办理一系列购房手续。根据瞿先生的申请,公证员先向房地产交易机关及税务部门了解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所需的文件、税费标准,然后在办理房地产合同公证的同时将相关文件、税费一并代收,转交给相关部门,最终将办理出的产权证明及相关缴费凭据交给瞿先生,使当事人完全不为繁琐的交易手续所累。今年3月,当瞿先生再次回到上海,从公证员手中领取了房屋产权证时,他不禁感叹:“没想到买房子能这么方便!”
公证法律服务是公证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特定事务的服务类工作,如代办登记、资格审查、提存、保管等。以代办登记为例,过去的普遍做法,是委托亲属或者中介机构代理,实践中因受托人代理不当或缺乏专业知识,易引发各种纠纷和问题,不利于交易安全和效率。委托公证机构则要安全、方便得多。
来源:西部公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