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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信公证处为绍兴纵横破产重组提供全程公证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1-12-26 00:00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文松卉

一、案情简介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纵横集团破产重整成功,如今纵横集团已由精工产业集团入主后更名为佳宝控股集团,厂区生产秩序井然,车间内机器轰鸣,一派繁荣景象。早在二〇〇八年底全球金融风暴来袭,位于绍兴市袍江新区大型民营企业纵横集团一度因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引起全国关注。温家宝总理二〇〇八年来浙江视察时就专门来关注过绍兴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绍兴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企业,该企业曾入选“中国企业500强”,有 2400多名员工,纵横集团陆续投资或合资设立5家生产型核心子公司,还投资控股或参股37家公司,其资本版图一度延伸至纺织、钢铁、水电、金融四大产业。由于经营不善、盲目投资、高成本融资、国际金融危机等原因,2008年10月底,纵横集团因资金链断裂发生重大财务危机。由于投资规模巨大,纵横集团贷款涉及绍兴几乎所有银行,有的银行额度非常大,近乎全年利润的一半。这背后是巨大的担保风险,7家企业为纵横集团提供担保,他又为18家企业提供担保,共涉及担保金额约30亿元。一旦该企业倒闭,安置不当则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处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通过公证的证明职能和公证法律服务,我处在会上从程序角度,针对草案积极建议,得到了管理人和相关部门的定与律师一起全程介入纵横集团破产重组案件,从保证企业不停工停产的承揽合同公证到破产重整的招投标公证,从参加有关该企业重整的各类工作协调会、债权人会议的现场监督公证到资产交接的现场清点保全证据公证,乃至重整期间的资产盘活的一系列公证,公证从为纵横破产重整成功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得该企业浴火重生,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了政府的中心工作,体现了公证预防纠纷和为社会经济服务的社会价值。

二、办理过程

(一)破产重整前合同类公证。为实现实现企业破产不停产,稳定企业职工,做到了职工不散、机器不停、市场不丢、资产不缩、秩序不乱,在破产管理人向绍兴市委请示并征得法院同意后,我处调业务骨干为破产企业办理承揽加工合同公证。由于纵横集团子公司众多,尤其是纵横控股底下的聚酯生产线由于性质特殊,一旦机器停下再回复生产成本高昂,且对职工安置不利,但由于生产线生产的产品的权属划分完全靠时间节点来判定因此在承揽加工的方案通过以后,如何承揽加工案顺利实施,我处积极建议就以承揽加工合同签订生效的日期为准,有效的保障了承揽加工合同双方的权益和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破产重整中监督类公证。在通过管理人拿出重整招标方案后,为保障公开、公平,拟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以择优确定重整人。在重整招投标过程中,我处由副主任带队调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现场监督,依法对评标过程全程监督,保障了招投标的顺利进行,最终确定由精工产业集团作为重整人。

在重整人确定后,还要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组织召开债权人第一次会议时,由于债权人对计票结果存疑,使得重整方案无法顺利通过。为此管理人准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我处得知上述情况后,积极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对债权人会议投票及计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我处的建议被管理人和法院及市相关部门所采纳,公证介入后及时消除了债权人的疑义,使得重整方案顺利得以通过。

(三)重整过程中资产盘活类公证。在重整人接盘后,能否盘活原纵横的相关资产是重整成功的关键。原纵横集团下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在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重整人重大任务就是盘活相关资产,但由于原纵横集团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些手续无法亲自办理,我处积极建议精工产业集团通过公证授权书的形式办理相关资产盘活手续,依据相关权属变更部门积极建议相关方案。我处有关资产盘活类的授权书及保全证据公证达二十余件,有利重整人盘活资产达五亿多元,我处对此类公证由专人办理,加班加点,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重整人的高度赞扬。

三、分析及办证体会

由于纵横集团的破产重整此类案件不仅仅涉及法律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涉及一些地方政策因素,关系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处本着发挥自身职能服务政府大局的角度出发,调动各种有利因素,积极主动介入,体现了公证的社会价值。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及程序规定办理体现了公证预防纠纷的功能。具体办理过程中有以下体会:

(一)找准公证介入的切入点

在纵横破产重整的消息传出以后,我处主动找到重整管理人积极协调合作事宜,并分阶段及根据重整过程探讨合作的切入点,使得办理上述公证有了提前预判和前期准备。正是对纵横的关注,使得我处对纵横破产重整全过程的信息予以跟踪,并以公证的角度去考虑重整各方的需求,分析其利益格局和利益关注点,及时推介公证服务产品和公证事项,狠抓公证证据效力和公信力作文章,加深利益各方对公证作用和价值的认知,从而为公证介入此类社会重大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树立全方位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对于重整重组案件管理人和法院及债权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对于此类案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涉及面众多,更多的是重整方案能否得到各方认可。而公证的服务意识不应局限于公证证明职能的发挥,更重要的是的以预防纠纷的角度提出自己建议,以为各方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及法律问题提供参考。为此,我处立足大局提供全程服务,对于涉及纵横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的公证事项由专人负责联络,以高效的服务获得了当事人各方的认可。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对时效性要求十分高,要求公证处针对此类案件有一套快速反应机制和专门的业务小组实时跟进案件,能时时根据利益各方的要求修改和变更预案,将各方的利益诉求协调一致后以公证事项或方案设计体现出来,因而宏观大局意识显现的尤为重要,不要被动的等着各方来找公证,把自己局限于某个环节,应按全局来统筹跟进重整的进度。

(三)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重整过程中,随时会出现法律与政策的碰撞,我处依照法定程序的同时也坚持灵活性相统一。如在办理重整人招标过程中,在开前期准备会时,发现几处与招投标法有冲突的地方,我处严格依照招投标法针对招标方案提出多处修改方案,得到采纳。而在涉及当事人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也能及时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