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信公证处近三年发现制止“假人、假证”等案件百余起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证作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有效手段正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民众的认同。在公证过程中,剔除虚假成分,保留事物真实,是确保公证公信力的关键之一。据统计我处近3年来共办理公证业务总计20124件。其中因发现假人、假证或隐满事实真象的案例,而拒绝或终止办理的共计100余件,占总公证业务量的0.49%。
2011年5月,金某来到我公证处,申请办理儿子出国留学的成绩单公证,在审查过程中公证员发现在他提交的三份成绩证明中有一份成绩单有点蹊跷,该成绩单上成绩均为手写,且整张成绩单上仅有一个学校印鉴。成绩单上的印鉴为“绍兴﹡﹡教育集团”。根据公证员多年的办证经验一般该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印鉴应为“绍兴﹡﹡中学”或“绍兴﹡﹡中学教务处”。为核实该成绩单的真实性,公证员打电话到该校教务处、校长室进行核实,最后证实该成绩单并非该校出具的,印鉴为假。公证员告知金某作假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拒绝受理该公证,金某得知后承认因为儿子在校成绩不是很好,怕对其出国签证有影响,所以就帮儿子弄一个“好看”点的成绩单,原以为一共有三份成绩单,又急着催公证员办理,可以蒙混过关,可还是被细心的公证员看出了破绽。事后金某出具了真实的成绩单,才为儿子办好了公证。
假人、假证在各类公证事项中都会碰到,造假者的手段层出不穷,造假、制假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不断翻新。其中假证一般涉及到涉外、继承公证居多。此类骗局一般表现为:当事人十分焦急,一直催促公证人员加快办理;所提交证件上的相关印鉴、文字一般比较模糊、难以辨认,仔细观察有涂改的痕迹;一些证件、证明制作粗糙,常以手写为主;有些证件之间存在矛盾性。如果公证人员经验不足,没有认真核查、仔细询问就容易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而假人出现在委托书、协议书、放弃继承公证较为普遍。具体表现为:冒充者一般比较沉默,回避公证员的目光,回答问题用字极少,会经常用目光求助询问同伴;对于事物的具体细节知之甚少,回答反反复复;冒充者的同伴则会话语较多,常充当冒充者的代言人积极替其回答问题。当事人在办理这几类公证事项时一般提交的证明都是真实的,从材料表面上很难看出破绽。
面对这些假人、假证需要公证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认真的的询问,严格核实所有的证件、证明材料。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上的信息、照片进行仔细地核实、比较。
我处在核实材料真实性方面,一是认真询问当事人、上网查询、电话核实,查考有关档案、实地走访核查等人防措施;二是通过拍照、监控、录像录音、身份证识别仪等技术手段,给当事人留下影像资料存档,增加其威慑力,最大力度的防范公证案件中出现的假人假证。有力地维护公证行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提高社会对公证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