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 助力法院执行
发布时间:2012-09-05 00:00
近日,为配合本市人民法院顺利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我处公证人员办理了腾空被执行人房屋的法院执行案件保全证据公证。
本案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失去联系,导致法院生效判决书难以执行。因债权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在本地有一处房产,为拍卖需要,需腾空该房屋内的物品,并妥善保存屋内财物。执行法院为增强执行过程的证明力,对房屋内财物清点、搬运、保存程序等内容申请办理公证。公证人员通过对房屋现状,屋内物品拍照和摄像,对物品清点、搬运、保存监督等方式,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进行了全程证据保全。
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始终困扰着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玩“失踪”、“找茬” 案件阻碍执行工作,为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事后以财物缺损为由责难法院,我市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尝试法院执行工作中引进公证证明机制,这种方式有力地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