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处成功办理了首例互联网购物保全证据公证。绍兴市某卫浴生产销售型企业因卫浴产品的注册商标涉嫌被销售商侵权,向本处申请办理网上购买该涉嫌侵权卫浴产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该类公证事项本处尚属首例,申请人向本处咨询后,本处公证人员对该公证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参照其他公证机构办理的同类案件的经验,并结合本处以往办理的实体店购物保全证据和互联网网页保全证据的经验,经与当事人沟通确定了具体操作方案。首先,办理网上订购涉嫌侵权卫浴产品过程的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利用我处电脑,通过页面操作在购物网站订购嫌侵权卫浴产品,并将产品的寄送地址设定为本处,本处对申请人的互联网订购过程进行公证;其次,办理申请人接收过程进行的保全证据公证。在申请人获悉产品寄送信息后,由申请人与送达人提前约定时间,待产品送达指定点后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当面签收,本处对申请人的接收过程进行公证。
互联网网购保全证据公证与以往实体店购物保全证据公证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一、订购环节的虚似化;二、产品订购与接收不能即时完成。现本案已顺利办结,为公证申请人解决了不便亲往实体店购物的困扰,获得了申请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