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们 本部窗口:0575-85142774 袍江办证室:0575-88138115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信动态
我处积极办理场外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服务政府简政放权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

去年以来,为了简化程序,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再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可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招投标,可招标单位仍然要求公证处办理公证,对于突然出现的场外招投标公证工作,公证处领导非常重视,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积极参与场外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切实保障了场外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使场外的招投标工作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的招投标一样做到了公开透明。2015年上半年,我处办理场外招投标监督公证共计57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37.5%。

在参与招投标场外现场监督公证工作中,我们克服不少的难题。首先,场外公证的现场比较分散,在镜湖、袍江、滨海、皋埠等开发区乡镇,相对路上时间多些,有时开标时间较早,公证工作人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做到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保障招投标的顺利进行;第二,场外公证的现场环境设备比较差,工作人员要有些吃苦的精神;第三,场外公证的现场秩序不够规范,我们在做好现场监督公证的同时,有时需要帮助维持现场的秩序。

在参与现场监督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体会到我的前辈们在工作中所体现出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学习到公证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工作态度——严谨。我们的职责,就是在细致的核验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委托书,认真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时刻保持着严谨的作风,努力争取不出一丝纰漏,扎实推进招投标现场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好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是维护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一关。公证工作无小事,现场监督无小事,本着严谨的工作作风,保障场外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是我们全体参与现场监督公证的工作人员共同的追求。

简政放权,简化了小额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有效促进了工程的建设进程;我处配合,为场外招投标保驾护航,增进了场外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