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们 本部窗口:0575-85142774 袍江办证室:0575-88138115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之窗
法律之窗
涉外公证翻译中的几点个人体会
发布时间:2007-04-17 00:00

涉外公证翻译中的几点个人体会

绍兴市公证处 谢勤超

我们知道涉外公证是指我国公证机关依法办理的公证事项,发往国外使用所出具的证明文书。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 (Trend in Economic Globalization)的增强,我国公民,尤其是大、中学生出国势头一浪高过一浪,因此,涉外公证的涉及面也可谓愈来愈广。涉外公证的工作多集中于婚姻状况公证、学历公证、未受刑事制裁公证(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和收养公证等。为了使用方便,大多数发往国外的公证书均要附有英文译文,有的国家还要求对涉外公证文书应出具“中文与译文相符”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和可靠。所以能否准确地英译涉外公证文书,直接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和我国公民、法人在域外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就公证文书言辞等的英文翻译谈谈个人体会。

一、 涉外继承公证

原文:继承人:王利,女,1940年4月20日出生,现住ⅩⅩ省ⅩⅩ市、光明路33号。
被继承人:李明,男,生前住美国西雅图克拉克大街第二十二号。
查李明于1991年9月20日在ⅩⅩⅩ(地名)死亡。死后在ⅩⅩⅩ(地名)留有遗产。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李明的遗产应由王利继承。

分析:涉外继承是继承人或被继承人一方在域外的财产继承适宜。这类公证书的英译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继承人”,有人译为“successor”不妥。因为“successor”主要指“a person who takes an office or position formerly held by another”,如:“王位的继承人”译为“the successor to the Throne”.涉外公证书的“继承人”是指“a person who has the lawful right to receive the property of one who dies”,故应选用“heir”.(2)“遗产”一词是很重要的,汉英词典上有legacy, estate, inheritance,但这几个词是有很大区别的:“legacy”主要指遗产中的动产部分;“estate”指被继承人死后留下尚未被继承的全部遗产,既包括动产也有不动产;“inheritance”指已被当事人继承了的遗产。因此,“遗产”一词应译成“estate”.(3)“遗嘱”一词在汉英词典上有testament, will, dying words, 但这些词在法律上也不都是同义词。在公证书中,“遗嘱”一词一般指正式的“书面遗嘱”,选用“will”较妥;“生前立有遗嘱”,有人译成“made a will”就不如“had a will”,因为“made a will”只强调当时的行为,而公证机关在出具公证书时,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经公证机关审查的真实、合法的书面遗嘱,所以这里强调的是结果。(4)“遗产应由ⅩⅩⅩ继承”应译成“estate is to be inherited by ⅩⅩⅩ”,“to be to do ”表示按遗嘱安排一定要实行的行为。

二:涉外学历公证

原文:兹证明施平(男,1963年4月21日出生)于1985年9月入ⅩⅩ大学英语系学习,学制四年,于1989年9月毕业。

分析:学历公证是公证机关证明当事人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当事人办理学历公证主要用于国外留学、谋职或向一些国家申请领取补助费,所以向国外发出的学历公证都需附有经过校对无误的英译文。翻译学历公证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入学”一词的翻译,学历公证主要证明的是大学以上的学历,因此“入学”一词应译成“to be enrolled in”,而“to start school”主要指“开始进入小学学习”,“to enter a school”一般指“进入中等学校学习”;二是“毕业”一词的翻译,在近几年的涉外公证书中有的当事人要求证明中等学校的学历,这样“毕业”一词译成“to finish school”就可以了,而“graduate”是指“to complete a university degree course”,所以大学“毕业”才使用“graduate”。

三、 涉外遗嘱公证

原文:兹证明张三(男,1936年5月1日出生)于1990年1月7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的遗嘱上签名。

分析: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英译时,一定要处理好“在我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的遗嘱上签名”。遗嘱公证可以是遗嘱人口述,公证员记录,但必须由遗嘱人在公证员的面前签名。“在我的面前”意指“公证员在场”,译成“in my presence”。“在遗嘱上签名”,有人译成“sign (one’s) name on the testament” ,不太象行话,显得很随便,应译成“affix (one’s) signature to the testament” 。“affix” 意思是附着于,用于非常正式的场合。如果立遗嘱人不会写字也可在遗嘱上盖上自己的印章,译成“affix (one’s) seal to the testament” 但请注意,“testament” 前面的介词选用to 是表示一种归属关系;“遗嘱”后面的第一个定语“本人所立的”译成一分词短语“made by (one) self” ,第二个定语“在前面的”译成定语从句“which is attached hereto”,因为遗嘱公证书是把“遗嘱”文件排在前面,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排在后面。与之相类似的还有涉外声明书公证和涉外委托书公证。

四、 涉外收养公证

原文:收养人:赵明,男,1946年1月3日出生,现住西班牙,马德里,ⅩⅩ路ⅩⅩ号。
张莉:女,1948年3月14 日出生,现住西班牙,马德里,ⅩⅩ路ⅩⅩ号。
被收养人:ⅩⅩ,男,1990年9月9日出生。
兹证明被收养ⅩⅩ于1990年9月9日出生于ⅩⅩ医院,其父母愿将此婴儿送养他人,并委托医院办理。收养人赵明、张莉与该医院协商,决定于1990年9月12日收养此婴儿,并取名为赵伟。

分析:涉外收养,主要指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中国公民收养外国人为养子女、或海外华侨或港澳同胞回大陆收养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英译收养公证应注意下列问题:(1)“收养人”不能简单地译成“adopter”或“consignee”因为在法律上“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便发生了父母子女关系,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故应将“收养人”译成“adoptive”。而“adopter”是指一般的“收养人”或“领养人”;“consignee”主要指“受托人”、“代售人”等。(2)“被收养人”直译为“adopted person”就可以了,因为托医院办理收养关系的“被收养人”大都是婴儿,况且在公证书中还要证明其性别和出生,是“adopted son”还是“adopted daughter”是不言而喻的。(3)“其父母”不应译成“his/her parents”,因为在收养关系中,当事人有三种:即: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这里的送养人主要是被收养人的生身父母(当然也不排除有其他监护人),所以“其父母”是指婴儿的生父母,应译成“his/her natural parents”,以区别于“adoptive parents”。(4)在收养关系中,送养人把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是完全心甘情愿的,所以“愿将此婴儿送养他人”应译成“to express (one’s) willingness to have the infant taken in by someone else”;在收养关系中,送养人一般不愿和收养人接触,所以委托医院与收养人商定收养事宜,应译成“to entrust the hospital to make the arrangement”。

此外,在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些细节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一、标题的翻译(The Translations of Headings)

涉外公证翻译工作量最多的往往是:毕业证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Diploma)、学位证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Degree Certificate)、成绩单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Academic Transcription)、亲属关系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Family Relation)、婚姻状况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Marital Status)、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No Record of Criminal Offense)、及(涉外)收养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Adoption)等。当然,在实践工作中,以上各分类标题都可笼统地译为:“Notarization”或“Notarial Certificate”。

翻译标题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标题中不能用引号(Quotation Marks)及句号(Periods)
2.标题要在公证书上方中央位置(Center Top);
3.公证书标题必须全部大写(Capitalize All Letters)或大写标题中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Capitalize the Very First Letter of Each Word)。还有,在翻译诸如毕业证公证书时,标题部分应将汉语中应该加书名号的部分用斜体表示(Italicized)、划下划线(Underlined)或大写(Capitalized)。
4. 标题中的冠词(Articles)及少于5个字母的连词(Conjunctions)、介词(Prepositions)不应大写,除非位于句首;受公证书类型限制,在公证书标题中一般不会出现象“Between”这样长的连词或介词。

此外,公证书标题的翻译应追求准确、简洁。比如将“毕业证”译作“Graduation Certificate”,这就不如用“Diploma”简洁。还有,在译“学位证公证书”时如采用《英汉-汉英双向法律字典》中“学位证书(Diploma)”的译法显然会造成与毕业证表达上的混乱。那么,能否区别对待?比如说具体称之为“文科学士学位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B.A. Degree)或“理工科硕士学位公证书”(Notarization of M.S. Degree)等等。

二、公证书正文即公证词的翻译(The Translations of the Body Part)应忠实于原文(Conformity)

我就曾犯过这样的错误: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Wang, who is male and was born on May 1, 1964, and Hao, who is female and was born on October 19, 1965, registered marriage on October 1,1992 at the reg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Inner Mongolia.

这篇译文的缺陷之一在于时态。笔者认为“Registered”一词为动词的过去式,表明的是过去发生这一登记结婚的事实而不能证明现在的婚姻状况是离异(Divorced)、丧偶(Widowed)还是分居(Separate)。这样便不能满足语言语法的周密性、准确性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将时态改为现在完成时态,以表达“一直持续到现在的状态”要妥一些。缺陷之二在于译文不够简洁。建议该为: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Wang (male, born on May 1, 1964) and Hao (female, born on October 19, 1965) have been married since on October 1, 1992 at the reg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Inner Mongolia.

三、涉外公证书的落款(Close)

涉外公证书译文正下方须注明:
1.公证员(Notary)姓名和签名(Signature)或盖章(Stamp);
2.公证处名称及盖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样;
4. 日期。日期的格式一般为月/日/年。

还要补充的就是,通常,公证处需要担保人出具财产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Bank Savings Statement)。所有这些均附在公证材料的后面。在涉及财产证明时,有时会遇到个体工商户(Individual Business)的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在逐项翻译中会遇到如“某某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认为不应译作“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City (Prefecture) /County x”,而应译为“x City (Prefecture)/County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因为,“Administration”一词本身便有“executive branch of a government”的意思,即“行政机关、局(署)等”。

记得我还在校读书时,老师就告诉过我们翻译标准要遵照严复先生的“信、达、雅”或鲁迅先生的“信与顺”的原则。所谓“信”,是指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包括思想、感情、风格等,即把原文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于译文中,对原文内容尽可能不增不减。所谓“顺”,是指用词正确得体,行文流畅通顺,符合英语习惯;避免逐字死译、生搬硬套,使不懂汉语的英语读者也能看懂。就涉外公证文书英文翻译而言,对“信”的标准,要求更高,译文需要做到内容周密,语言精确,忠于原文。所以我要学习的还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