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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案例说公证感悟与体会
发布时间:2016-12-29 00:00

引言

保全证据公证是我国公证机构常见的业务之一,尤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保全证据公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对于预防纠纷,减轻法院负担,维护社会诚信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以作者日常在办理保全证据案件的体会,对本人承办的解决判决履行难系列保全证据为案例说起,讲讲本人对办理本案过程中的一点体会。

案情简介

近日,申请人绍兴某建设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吴某因申请人无法履行即将到达法院判决期限的债务前来我处领导办公室寻求帮助,我处领即刻通知我前往了解具体案情,经申请人陈述,申请人与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法院,现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申请人应在判决期限内向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返还租赁钢管、扣件、套管等设备,并支付相应的租金损失等款项,判决生效后申请人一直想及时履行债务,但问题出现了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相关证照上登记的经营地址早已搬迁,与现在的实际经营场所相距甚远,同时现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拒不承认其系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经营场所;申请人联系判决书中记载的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代理人黄某,对方称自己已经离职,已经不管诉讼代理事宜;申请人联系曾经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时的业务员汪甲,对方称自己已与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这事他不管了。现判决履行期限将至,急于依判决履行相关债务,但因种种原因无法与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取得有效的联系方式,致使申请人无法履行相关债务,申请人将面临未能履行判决债务的不利法律后果。

因该类公证事项本处尚属首例,申请人向本处咨询后,本处领导非常重视,即刻指派承办公证人员,并随着案情的发展演变过程全程参与了工作指导,制订具体的公证方案,最终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办理了邮寄送达、电话录音、实物送达、执行款提存等系列保全证据公证来解决问题。

2016年3月18日上午,申请人绍兴某建设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就邮寄送达、电话录音、实物送达等向我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并向处提交《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公证申请表》、《委托书》、等公证申请材料。受理手续完成后,即刻我处公证人员即随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吴某前往绍兴邮局东街营业所分别向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代理人黄某、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具体业务承办人汪甲、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汪乙寄送要求配合履行判决债务的相关文书,寄送完毕后,即刻返回我处,由申请人代理人孙某使用我处自带录音功能的电话机分别拨打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代理人黄某、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具体业务承办人汪甲的联系电话,要求对方告知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公司帐户、开户行、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配合履行判决债务,但对方均未能提供相关的信息。

2016年3月18日下午,我处公证人员随同申请人代理人孙某、吴某押送实物前往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证照载明的营业场所和实际经营场所,但证照载明的营业场所现场已经由其他厂经营使用,实际经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在与公司人员联系后,亦拒绝接受申请人送达的实物钢管、扣件、套管等判决履行物品,我处公证人员对上述送达过程进行全程随机拍摄。

2016年3月21日下午,申请人因还是未能获取向债权人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履行债务的其它有效方法,其委托代理人孙某向我处提出了提存公证、邮寄送达、录音电话等公证申请,我处公证人员在办理完毕申请人的申请手续后当场即为申请人办理了上述提存公证、邮寄送达公证、录音电话公证等系列公证。

2016年3月25日下午随着案情的发展,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再次来到我处,向我处提出申请,要求我处对申请人准备向债权人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履行债务的物品存放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2016年3月25日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在上述系列公证证据面前终于主动和我处取得联系,咨询领取提存款的具体手续,并于2016年3月 日办理完提存款领取的相关手续领取了提存款,现该案已顺利办结。

案例简析

以上为本案的基本情况,办理类似本案的系列公证我处尚属首例,本人试图结合平常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中的经验,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谈谈本人的在办理本案中的感悟与体会。

一、思想感悟

创新是全方位、各领域、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公证机构作为国家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正积极相应党的号召,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和社会诚信努力开展创新活动,我们公证作为一个传行业如何创新,网上也已经有很多认识、观点,但因每个人对于创新的理解各有不同,我们公证行业的队伍中也不乏有创新是找死;创新要有高科技,我们不懂高科技怎么创新?等声音,通过本案的办理我个人非常赞同创新是全方位、各领域、全覆盖的观点,创新并不局限于没有到有的过程,并不局限于要创造新事务,新东西,我们还可以从很多已有的方面进行创新,上述案情一系列的公证事项中我不难发现多个公证事项都是我们行业常见的公证事项,比如邮寄送达、电话录音、提存等公证事项,但将它们组合在一起来,形成一个新的组合,解决了新的问题,个人认为这就是一种创新,所以说创新就在我们身边,关键是你是否动脑解决当事之所急。

二、办理此类公证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如何来确定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并为向当事人提供合理的建议?

要确定和建议申请人申办何公证事项前,不仅要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具体的案情内容,更要通过自己的专业询问来帮申请人找到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案中处领导在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后,并向申请人的代理人孙某询部后,确定了本案的核心问题就是申请人想履行债务,但因债权人不予以配合,致导申请人无法顺利债务。即然是债权人不予以配合,首先要证明申请人有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及为合理履行债务所作出的努力,故建议申请人通过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的向债权人明确表示请求配合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并由我处对申请人请求债权人配合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通过邮寄送达和电话录音的公证方式将证据保全下来。其次,要证明申请人有合理履行债务的行为及履行债务所作出的努力,故建议债权人对判决中实物返还的债务向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证照载明的营业场所和实际经营场所分别进行实物送达,并由我处公证人员对送达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在债权人拒收后建议申请人对其的存放保管的返还物品的堆放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现金给付的债务,建议申请人在作出履行债务的努力后,确实履行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提存公证。至次,整个系列的具体公证事项基本确定了下来。

(二)时效很重要

此类案情发展演变始终围绕着判决书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展开,在制定方案时一定要紧扣判决书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根据具体的案情演变为当事人提供建议,本案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均规定绍兴某建设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发行债务,当时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咨询时判决文书签收已有五、六日,为了不使申请人超过最后的履行期限,又使债权人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有合理的相应时间,我处对申请人申请整个系列的公证事项给出了一个合理申请规划,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双方合法利益,降低双方债权债务履行成本。

(三)如何确定债务履行数量和数额?

本案判决书中确认了申请人应向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承担支付租金损失及违约金的债务,但并未对具体金额作出明确判决,而是载明了比较复杂的计算方式,例如本案所涉判决书第三项判决“绍兴某建设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至2015年4月30日止的租金损失1353369.02元(此后至上述第一项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租金损失,按照钢管0.012元/米/日、扣件和套管0.008元/只/日的标准计算)”,第四项规定“绍兴某建设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暂计至2015年4月30日的违约金1150000元(此后至租金损失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实际欠付的租金损失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另行计算)”,面对如此复杂的计算方式,我们公证行业从业人员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大多数都将无法完成运算,应当让当事人提供一份由专业人员依据法院判决计算方式出具的记载确切提存金额的核算依据,并在询问笔录中进行充分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后果。

(四)作好整体公证规划,根据案情的发展演变及时对公证方案进行修正

本案中在初定公证方案时申请人并未提及返还实物堆放现状的保全证据,但随着案情的演变,债权人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拒不接受实物,且得知申请人已准备了全部事物后,我处建议申请人对堆放实物进行封存,并对堆放封存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进一步明确债务人已为履行债务作了充分准备和努力。

(五)仔细观察现场具体情形,注意相关证据收集

在本案的实物送环节中,当我处公证人员随同申请人的代理人到达债权人杭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的设备堆放场所时未能发现明显的标识、标记来确认此处为债权人的营业场所,但经过我们仔细观察在该营业场的一处公告栏里发现挂有一张以债权人名称作为台头和落款的《告客户通知书》,另外经我们仔细观察还发现了该场所工作人员所用的进出货单的台头也是债权人台头。至此,可以确认此营业场所即为债权人的实际营业场所,并对此进行拍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