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普通的一天,早上8:00,司辅送达人员已经在做出发准备。昨晚下班前已经安排好今天的案件和路程,由于要去的地方比较远,因此要早点准备。核了两遍要送的文件,8:15,送达人员出门。
上午第一个送达目的地——上虞丁山乡,送达对象丁某,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联系上,送达人员导航近2小时沿着盘山公路到达该村村委,村委工作人员告知此人不住在家里,但父母在家,并为送达人员指明了大致方向。周边都是山路,在热心村民的指引下,送达人员冒着烈日步行30分钟,终于找到了当事人的住处。庆幸的是其父亲态度很好,代为收下相关诉讼文书,并在送达人员反复劝导下,答应联系儿子,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或积极应诉。一番核实、记录、签收,并全程录像。
下午第一个送达目的地——袍江三江路以北,送达对象是某贸易公司。电话已经是空号,送达人员来到实地查看,这个地址现在已经是一片废墟了。怎么办?沿着三江路来回2圈后,送达人员决定就地取证。两人沿三江路认真地进行了拍摄,路牌、交叉路口、周边门牌号,通过手机、执法仪一一记录下来的这些视频,将作为地址不可寻的证据。“公证送达”的意义也许远不止“送达”两字,司辅人员送法律文书除了为法院提供人力上的支持以外,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送达”行为的证据缺陷。
下午最后一个送达目的地——市区某小区,送达对象是吴女士。这是一个离婚纠纷案,经查找法院系统及原告提供资料,无被告联系方式,来到起诉状中的吴女士住址,也无人应答,周边邻居也无人。来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确系吴女士居住。考虑到吴女士及其邻居可能白天外出上班,送达人员又在晚上7点再次上门,被告人吴女士住址处还是无人,但其周围邻居在家,告知送达人员吴女士白天上班至晚上9点左右才归来。送达人员在附近耐心等候,晚上9:40分左右等到受送达人回家,向其耐心说明情况后顺利签收此起诉材料,极大限度地维护了吴女士合法权益。
这就是送达人员一天工作的真实写照,尽最大的可能去保证每一个被告当事人的合法答辩权利,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送达是体力活,更是技术活,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足够的智慧与耐心。送达文书,也不仅仅只是交付一份文书材料,更是传递一份责任、一份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