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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助力城中村改造
发布时间:2021-08-02 15:04

引言

2017年,933万平方米城中村拆迁,4个月签约2.5万户,上半年签约率超过45%......一个个光鲜的数字,折现出绍兴城中村改造的大决心和加速度。

城中村基础设施滞后,环境卫生脏乱差,污水排放无序,治安状况复杂,严重制约着绍兴发展。为了改变现状,201611月,绍兴市政府出台《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明确全市三年内完成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160个,拆迁面积1478万平方米。2017年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要达到85个,拆迁面积达到933万平方米。

打赢城中村改造攻坚战,离不开绍兴公证机构这个坚强后盾。下面从本人近期办理的一个城中村拆迁房继承权公证的案例说起,谈谈本人在经办此案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与感想。

案例简介

201707月底,当事人谢某某前来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母亲金某某名下遗留有的坐落于本市永昌庙弄的一处房产。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基础材料和简单陈述,此继承案件除了涉及到转继承外,即因被继承人金某某的二子后于被继承人金某某死亡,且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故其二子继承金某某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其妻儿。按理此类案件并无特殊之处,问题就在于上述房屋涉及到城中村改造工程,拆迁办要求当事人于近期办理好继承权公证并及时腾退,其中还关系到按时腾退的奖励金。而被继承人金某某的长子人在福建,由于近期刚做过颈椎手术外加年事已高,无法亲自前来我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相关手续,而福建当地公证处由于正值特殊时期人员紧张,无法派出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上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相关手续。为此事当事人谢某焦头烂额无奈自己有力无处使,当看到大厅摆放的绿色便民服务宣传栏中“因故不能前往,可提供上门服务”时,当事人谢某某眼前一亮随即请求我处工作人员能够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为其大哥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相关手续。由于此前并无外省上门办理公证服务的先例,窗口工作人员随即请示主管领导,经过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的一番商议后,考虑到目前正值拆迁大年相关公证业务繁忙、人手紧张的现状,决定利用工作人员周末的休息时间,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为被继承人金某某的长子上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相关手续。同时,对于当事人谢某某举证有困难的材料,谢某某委托我处工作人员代为调查取证,“委托调查”也是我处近期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之一,积极响应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号召,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70803日,我处正式受理了当事人谢某某申请的继承权公证,除了远在福建的长子,其余继承人先后亲自到场前来我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相关手续。同时,工作人员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上述房产的房产档案,档案记载显示上述房屋系被继承人金某某于丈夫死亡后,金某某继承所得,同时工作人员对金某某的婚史状况、亲属关系状况进行审查,外加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区法院法定继承纠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明确上述房屋确系被继承人金某某的个人所有产,核实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与当事人讲述的一致,无遗漏、欺瞒情况存在。

随即,工作人员确定好行程并携带好摄入设备,相关证件材料于20170805日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从早上六点半开始赶车,经过长途跋涉终于中午时分到达福州站,随即在被继承人金某某长子的亲属陪同下来到了其住处。到场后,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进行核实,通过病例和简单的前期沟通,确定其精神状况良好,意思表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讲明具体情况后,金某某的长子在放弃继承权声明的相关材料上签字、捺指印,工作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拍照摄像并在返程后刻录存档。一切非常顺利,跟老人聊了会天,工作人员风尘仆仆赶往返回绍兴的高铁,于当天午夜时分到达家中,一天的往返行程虽然很累,但为当事人解决了这么一桩难事工作人员都觉得很满足。

思想感悟

近年来,随着本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全面铺开,市区内的房屋继承、确权纠纷也大量涌现,亟待解决和统一。

因拆迁引起的房屋纠纷的主要原因:产权人已死亡,其合法继承人的一部分人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获得了拆迁利益,引起其他合法继承人的不满。房屋产权为共有,拆迁公司仅与部分产权人订立了拆迁协议,获得了拆迁利益,引起其他拆迁人或其他拆迁人的继承人(其他拆迁人已经死亡)不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也造成家庭内部纠纷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要保证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而完成这个调查的过程,保证继承的公平公正,公证处目前的作用无可替代。正是因为有了公证处的系统调查和贴心服务,关于继承的问题,除了极其特殊的案例,无需诉讼解决,也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体现了公证的价值。

除了上述工作上的感悟,在上门为老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中,老人的一番话也令人动容。一九三八年出生的他也快八十高龄,讲起年轻时就出门来到福建这边工作,作为长子对家中照顾不到而感到遗憾与愧疚,回忆起以前的老绍兴仿佛就在眼前。当我们告知其目前绍兴将要举行国际马拉松赛事,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希望等他身体好些等天气凉快了前往故乡看看,再走一遍老绍兴的时候。老人感慨自己之前身体好的时候老家有重大事情尚可回去探亲,而如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身体已经不允许他再回去那个生他养他的故乡。这番话令人动容,乡愁是一份沉重的爱。离开故土的游子,默默将爱收藏在心底。在异乡打拼,心里异常孤独。在寂寞的时候,对着荷塘月色,想起故乡的袅袅炊烟,想起脸上堆满皱纹的姆嫲、爹爹,想起故乡的那条清澈的小河,想起儿时的玩伴,心中不由泛起甜蜜而酸涩的涟漪。想起自己毕业后选择留在绍兴工作,选择了稳定与安逸,也许错失了外面的“花花世界”,但对与错,谁又知道呢?

办理此类公证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本案中通过法院民事调解书和查阅房产档案,以明确房屋确系金某某的个人所有产。

()在城中村改造房屋相关公证实践中,由其涉及房屋多系年代久远的老房屋,证件缺失现象普遍,特别是房产部门出具的临时产权证明以及私房产权证要特别注意(由于历史原因,八十年代房产部门对私房进行换证时,许多共有人已去世的,未列在产权证上,但在房产部门的底册上明确记载是共有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核实,应具体参照拆迁协议、房产部门的房产档案底册、购房合同等应认真审查清楚,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为房管部门作好把关服务工作。

(三)“上门办理公证,为特殊群体解忧”的事迹。为了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和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难题,我处适时提出“只要老百姓需要,随时上门服务”的新举措。自开展以来,我们共计上门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数百件,有力地解决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监狱服刑人员无法现场办证的问题,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和肯定,充分显示了公证服务为人民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上门办理公证,充满许多不确定因素,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上门办理公证服务必须两名工作人员同行(其中至少一名公证员随同前往);要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通过公民身份证件,并察言观色通过询问小技巧再次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对现场办公情况进行同步摄像、拍照并及时刻录归档,同时做好工作记录,详细记载上门时间、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