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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操作实务及服务延伸
发布时间:2021-08-02 16:38

招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或受托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主要依托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大宗货物买卖、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它是一种择优竞争的方式,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使各方竞争者在预定的规则和平等条件下,公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开标现场则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核心竞争环节,必须在一种完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现场开标活动的程序正义是保证整个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关键,同时,现场开标活动的实体合法性是整个招投标活动合法有效的根本,而且,整个招投标活动具有潜在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影响,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国家利益。

    招投标公证属于现场监督公证的一种,是一项传统的公证业务,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技术手段飞速提升的今天,也面临着存与废的问题。在各类监督部门共同参与招投标监督的情况下,申请公证介入到招投标活动中是否还有必要?甚至有人直接提出“招投标公证是否可以取消”?作为公证从业人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公证在招投标活动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如何充分发挥公证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怎样更好地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招投标公证怎样才能走出被废的尴尬困境?

    公证参与招标投标全过程有其重要作用和意义。一方面,公证作为法定的证明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证明和监督的双重身份,不仅能从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招投标双方身份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法律监督,还能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有力证明,对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遏制恶意投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体现招标投标活动有序竞争、公平择优的原则。另一方面,公证参与招标投标是国家严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综合作用实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督和调控,三者缺一不可,而且根据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法律手段在整个监控体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用以监控招标投标行为的最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

    作为一名从事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工作的公证人员,以下是我这两年来对绍兴招投标公证工作操作实务经验的总结。

    一、文件资料的审查

    接受招投标公证申请后,除了一般的公证申请材料,重点需要仔细审查的是招标文件,拿到招标文件后,首先快速浏览一遍,查看本项目的审批、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招标办、工程概况以及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再重点标注公证工作内容。以绍兴工程建设招标为例:

    1、公开招标抑或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一般邀请的投标单位不会很多,多为邀请三家);

    2、纸质投标抑或电子投标(电子投标也分两种,电子光盘和CA锁解码);

    3、有无技术标(若有,则需查看技术标分值比重,技术标为明标抑或是暗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若允许,则需审查对联合体协议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要求,例如包封上的盖章、签字是否仅牵头人即可);

    5、开标需要哪些人员到场(一般情况: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随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招标文件中一般会明确“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接受其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否则不接受其投标”,那么授权委托人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软件刷身份证签到以证明其交易员身份。特殊情况:项目估算价在2000/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企业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开标,或出具经绍兴市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本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项目估算价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企业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招代理项目:招标项目建安费超过1亿元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

    6、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提交时间为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抑或是评标入围后;

    7、入围方式为全部入围抑或是抽签入围(抽签入围方式:绍市公管办[2009] 32号文,施工——随机十家,监理——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10家的,在市内企业(企业注册地址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5家投标人入围,在第一阶段未入围的所有企业中采用随机的方式再确定5家入围;若市内企业不足5家,市内企业全部入围,市外企业随机抽取补足10家;若投标人不超过10 家的,全部投标人均进入评审。越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入围7+5+3=15家,先在区内(企业注册地址在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建、市政、装修三类优胜企业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随机抽取7家,若该类优胜企业不足7家则全部入围,然后在剩余的区内企业和享受区内企业招投标相关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区内有不动产)中随机抽取5家,若该类企业不足5家则全部入围,最后在剩下的所有企业中抽取补足15家,各类企业名单详见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网站,持续更新中);

    8、开标顺序为评标入围产生顺序抑或是投标文件签收顺序还是投标文件签收逆顺序即先到后开;

    9、装订及包封要求,投标文件份数;

    10、注意开标流程。

    二、开标现场注意事项

    招投标公证至少两名公证人员参加,其中一人必须为公证员,开标当天,公证人员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徽章,视投标单位的数量、项目的复杂程度确定入场时间,预留充足的接收标书和核验身份的时间。

    1、开标前工作

   1)投标人身份的核验(主要是审查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参加开标的,均应随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除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外,《授权委托书》是授权委托人代表本公司参与投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招标文件若明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交易中心交易员,否则不接受其投标的,公证人员还需核对授权委托人的交易员身份,一般操作为先在交易中心系统中刷身份证,以证明其交易员身份,再提交授权委托书,进行身份核对。关于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核验,主要看“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载明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注意招标文件有没有要求下载打印日期的期限。

   2)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纸质文件一般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文件,设技术标的还有技术标文件,通常均应分册装订,符合招标文件中对封套形式和需要写明的内容的要求。若为电子投标的,目前分为两种,一种是提交电子光盘的形式,这种投标形式正慢慢地推出历史舞台;另一种是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这种投标形式更环保、便捷,保密性更强,正在不断推广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交易平台,开标时用自己的CA锁通过交易中心的设备进行解密即可。注意:有时候交易员投标多,一个不注意将其他标的标书交了上来,所以公证人员要看清投标文件封套内容,千万别出现收错标书的情况。

    3)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4)有些不通过交易中心平台的资格预审的项目,会要求公证人员核验相关投标人身份、资质等,主要是三大证二小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还有社保证明等。

    2、开标进行时

    1)抽签入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入围方式进行评标入围,公证人员要注意放入球号,监督放球人员切莫将未到场单位的球号放入或少放到场单位球号。

    2)启封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启封标书,查看投标文件份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标注正副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技术标文件,有无光盘,是否需要演示、答辩,纸张大小(A3或A4),封面纸张(软皮或硬皮),明标或者暗标(暗标的话文件中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封面必须一致),设计类项目是否需要制作展板及展板数量等。几个标段一起开的话,需注意各标段的开标顺序及封套与文件是否一致。启封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文件内,非法人亲自投标的投标单位有没有放置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上有无张贴标注投标单位名称的标签,以及标签的张贴位置,一般应在光盘背面(刻录数据的一面为正面)。

    3)唱标。

     3、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公证人员监督评审专家独立评标、不受外界人员诱导、影响,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采取的措施、询标的过程、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的结果进行客观的记录。

    三、招投标服务延伸

    1、合同公证

    合同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签约主体(招标人和中标人)的自愿申请,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身份,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合同行为作为一项导致权力义务产生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应该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严格的规范操作。公证机构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进行公证,不仅能规范双方的签约行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增强合同的证据效力,而且能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市场对投标单位的业绩管理,一定程序上增强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虚假合同、无效合同的分辨度,减少甚至避免因业绩投诉引起的废标和重新招标的现象的出现。

    2、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

    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派员亲临送达现场,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证明当事人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发送数据电文等方式送达文书的行为和过程的活动。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适用于招投标全过程,例如开标前的文件传输,开标后的文件交流,投诉争议处理阶段的文件告知。举个真实案例:绍兴市某项目于2018年9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8年10月8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招标结果为绍兴市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中标公示,公示期间杭州市某公司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后,对绍兴市某公司技术得分进行修正,修正后杭州市某公司和绍兴市某公司的综合得分相同,排序并列第一同为中标候选人,需要由业主抽签决定一家中标单位,于是申请我处对向上述两家单位邮寄《抽签通知书》进行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以防后续纠纷,我处根据申请对邮寄全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3、现场监督公证+保全证据公证

    现场监督公证具体指公证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创立大会以及招标投标、拍卖、抽签、开奖、评选、商品抽样、检测、投票选举等活动的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活动结果给予确认,公证的活动。招投标公证只是现场监督公证的其中一小项。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继续上述案例,邮寄后,相关部门又向我处申请对抽签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保全证据公证。我处根据预定的抽签规则对抽签人身份进行核验,对抽签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抽签活动的真实、合法、合规,并对抽签全过程进行摄像保全,有效避免了后续的投诉,确保招标项目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