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们 本部窗口:0575-85142774 袍江办证室:0575-88138115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信动态
公证法颁布十六周年
发布时间:2021-09-01 14:34

千库网_科技企业商务蓝色创意炫光背景_背景编号5993689_副本.jpg

2021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十六周年纪念日,说到公证,我想你或许并不陌生,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接触或者听说过。那么,你对公证了解多少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公证那些事儿,一起“涨姿势”。

src=http___img38.ddimg.cn_13_7_1497722008-1_u_1.jpg&refer=http___img38.ddimg_副本.jpg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什么时候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公证由哪个职能部门监管呢?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四、公证员

公证员是符合公证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五、申办公证的事项及事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六、公证的法律效力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公证制度作为国家司法预防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法定形式确认法律事实,进而起到预防纠纷、维护法治,有助于防止交易风险、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促进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运行等职能。如今,随着公证事业的逐渐发展,公证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1.jpg

2_副本.jpg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是绍兴市司法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家法定证明机构。国信公证处秉承“依法办证、服务为民”的理念,近年来,随着法治绍兴建设的推进,国信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规范和拓展新的公证业务领域,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公证事项。在对外交流方面,为企业、个人办理出具的公证文书在世界上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积极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和招投标公证。在私有财产保护方面,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继承、遗嘱、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等公证。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在当地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