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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6:57

申请人吕伯鸾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持(99)浙绍证民字第351号遗嘱公证书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要求继承其丈夫顾尧坤的遗产。被继承人顾尧坤(男,1935年10月10日出生)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因病死亡,顾尧坤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我处立有公证遗嘱,遗嘱内容涉及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蜂场10幢403室的房产,在顾尧坤死亡后由其妻吕伯鸾继承。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处通过公告向顾尧坤的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相关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处提出。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本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为吕伯鸾出具继承公证书。

 

本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劳动路63号

联系人:胡陈栋、尹一鸣

联系电话:0575-85142774、0575-85224395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