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越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史福贤、副局长王晓波、民三庭庭长车佳妮一行莅临我处调研共享法庭运行情况。
会上,卢小英主任介绍了国信公证处关于共享法庭的运行情况、公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史福贤局长首先对共享法庭的运营建设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性意见。就当前诉讼率居高不下这一突出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大量的信用卡等小额金融贷款纠纷,提出要充分利用好“金融赋强公证”这一诉源治理利器,预防金融纠纷,实现诉讼分流,进一步降低“万人成讼率”。
国信公证一直以来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公证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人民法院和公证机构作为诉源治理的一线力量,双方具有共同的奋进目标和扎实的合作基础,以“全市诉源治理暨‘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双方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实现“1+1>2”的效果。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简称“赋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债权文书约定的法律义务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即可依法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赋强公证”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时,可以省略审判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节约诉讼成本,缩短维权时间,“赋强公证”无疑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理想的非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