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12月3日下午,我处公证员丁吉玲和公证员助理王浩杰积极参加由绍兴市司法局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现场,我处公证人员深刻把握宪法精神和时代内涵,热情地向市民朋友们宣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增进全社会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信仰。同时结合公证职能优势,以群众热点需求为导向,解答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家庭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法律咨询,分发公证便民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市民朋友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获得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基础性工作。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公证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打造服务型公证队伍,让“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化作工作实效,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公证力量。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来源:丁吉玲 王浩杰
编辑:何栎炯
审核:陈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