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和张某育有一女,并于婚后购入商品房一套,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该商品房归男方一人所有。第二段婚姻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后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再次约定该商品房归男方一人所有。现陈某欲立遗嘱将该商品房分给儿子所有,担心因其婚姻经历影响儿子继承。
公证员建议:一份公证遗嘱可以解决陈某的忧愁,公证遗嘱办理过程隐私保护强,录像固证充分,可以有效的解决陈某的后顾之忧。待陈某百年后,其子可凭公证遗嘱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顺利实现物权。 问 一、什么是遗嘱? 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六种法定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问 二、遗嘱如何有效?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须为立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 4.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问 三、遗嘱公证的优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即遗嘱人的单方申请,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遗嘱形式相比有极大的优势。 1.专业性。公证机构长期从事家事类公证,公证员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从业2年以上,对公证遗嘱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公证法律服务。如当事人有需求,也提供遗嘱保管、担任遗嘱执行人等延伸公证服务。 2.公信力。公证制度具有独立性,不与任何一方存在利益关联,能够保证客观、中立、公正。并且公证机构依法依规为立遗嘱人的遗嘱行为和内容进行保密,充分保护遗嘱人的权利和隐私。 3.证明力。公证机构是法定的证明机构,当遗嘱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如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直接得到确认。 问 四、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在办理公证遗嘱时,需要立遗嘱人携带以下材料亲自办理: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 五、遗嘱公证是否有优惠政策? 老人首次办理:70岁(含)至80岁减半收费,80岁(含)以上免费。 未来不可预测,但我们可以为它做好准备。现如今,很多人都已经认识到了遗嘱的重要性。一份有效的遗嘱能够保障立遗嘱人依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降低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旁落的风险;减少继承人因遗产分配而产生的家庭纠纷;遗嘱能保护离婚情况下子女的财产安全…… 总而言之,订立遗嘱可以起到定纷止争、定向传承等作用,为财富传承保驾护航。 相关法条科普 《民法典》1123条 《民法典》1124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成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1134条 《民法典》1135条 《民法典》1136条 《民法典》1137条 《民法典》1138条 《民法典》1139条 《民法典》1140条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