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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阳光公证处情系“老年维权”
发布时间:2007-06-19 00:00

来源:东北公证论坛  周绍光李秀艳

  年初以来,白城市阳光公证处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公证为老年人维权”活动,受到老年人的好评。

  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公证法律服务。遇到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工作人员会热情地为他们提供优先服务,为老年人让坐、优先解答老年人的咨询、优先为老年人办理各种相关手续。有的老年人经济上有困难,公证处视情况对公证服务费进行减免。公证员还主动到不便出行的老年人家中,为其提供公证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为老年人或涉老公证提供法律服务时,积极宣传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还经常利用节假日,在市区主要商业场所设立“老年维权”咨询点,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乡镇法律服务所联合在农村集市上发放“涉老法律法规”宣传单。通过不懈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氛围,同时增强了老年人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的维权意识,使老年人掌握并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前来咨询或求助的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有些老年人再婚后因婚前购置的房产份额分配不清而产生矛盾、无法化解时,不敢跟子女诉说,也羞于向朋友倾诉,就默默地独自承受由此带来的精神压力。阳光公证处工作人员针对来访老人的这种情况,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帮助其分析问题,另一方面从情感方面感化老人的内心,引导老人走出阴霾,乐观地面对未来。

  截至目前,白城市阳光公证处累计向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260余人次,办理涉老公证122件,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