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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 声明书公证解忧
发布时间:2007-09-14 00:00

孩子因申请加入美国籍需提供父母贾某、周某的婚姻状况公证。但父母的结婚证在搬迁过程中不慎丢失,《夫妻关系公证书》又不被美方承认。后经公证处为其办了声明书公证,使孩子顺利加入了美国籍。
  贾某和周某于1971年5月在南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随工作单位搬来合肥。次子几年前赴美学习,现因申请加入外籍,需提供父母婚姻状况公证。但父母结婚证在搬家中遗失,于是贾某和周某来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欲对婚姻进行公证。公证员调查发现,因年代久远,他们的婚姻登记部门无案可查,只有户籍及人事档案可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公证处只能为其出具 《夫妻关系公证书》而无法出具《结婚公证书》。
  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公证书不被美方接受;公证员又考虑用声明书方式:首先出具一份《夫妻关系公证书》,再由两位证人发表声明,证明贾、周两人结婚仪式举行的时间、地点并办理该声明书公证。事实证明,这种方式被美方有关部门接受,该公证事项圆满完成                    

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