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公证程序规则释义》
发布时间:2007-03-21 00:00
2006年10月17日中午,绍兴市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公证程序规则释义》,本次学习由第一业务部组织。
本次学习的是第四章:申请与受理,全章共七条,是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文中分别明确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公证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的条件,公证机构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送受理通知单,公证机构的告知义务,以及公证费的收取和承办公证员的回避等内容。
根据学习内容,大家讨论试行“一案两卡制度”,即一本案卷中附上一张查询卡、一张对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