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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购法人股 股东变更公证助力归主人
发布时间:2008-02-13 00:00
浙江法制报讯 近日,根据青田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一笔价值100多万元的法人股最终经证券部门核准后办理了股东变更手续,回归主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青田的章先生在本县一家镇办集体企业里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法人股是面向法人销售,于是,章先生个人出资,以该企业的名义到宁波买了若干“宁波华联”的法人股。
  然而,由于经营不善,1997年,这家镇办企业停业,并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但由于没有办理具体注销手续,也没有清算企业财产,章先生的法人股仍挂在该企业的账户上。
  可时过境迁,经过股权分制改革,法人股分批上市流通。而当初的“宁波华联”已更名为“银泰股份”,经过十多年的分红、派送,章先生的法人股早已翻了数倍,根据目前的股价,已经高达上百万元。
  然而,因为法人股仍挂在企业的账户上,无法交易兑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章先生找到青田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要求变更该上市公司原始法人股为其所有的股权归属确认公证,以能将这些法人股变更到其个人的账户上。
  时间就是金钱。公证员夏威特受理后立即查阅相关法律资料,与工商部门的同志多次商讨可行方案。经过努力,终于找到了原镇办企业的全部出资人。
  办证那天,所有出资人都来到了县公证处对企业进行清算,并协商一致同意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章先生承担企业的所有权益和债务,承继上述这批法人股。同时,青田县工商局按法定程序注销了这家集体企业。
  最后,青田县公证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所有投资人的清算协议为章先生办理了股权归属公证。因为公证书脉络清晰、证据充分,很快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价值100多万元的法人股终于回到了主人的怀抱。最近,章先生欣喜地给公证员夏威特打来电话,他说,多亏了公证处及时高质量地办理了公证,股票已经成功交易,百万收益终于收入囊中。

本报记者仇健通讯员叶芳
等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