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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弃婴十年整 一朝公证落了户
发布时间:2008-02-25 00:00

日前,滁州市皖东公证处接待了一位姓金的60多岁男子,他头发花白,身体消瘦,满脸的沧桑和无奈,他自称被一件烦心事困绕了10多年,特来公证处寻求帮助:希望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老金,并耐心听取了他的介绍:1996年12月20日的冬夜,大约六点多钟,老金在自家门前拾到了一名女婴,女婴被放置在一个竹篮里,篮里还放了半袋奶粉和一个奶瓶,女婴身上盖有一件破旧羽绒袄,当时天气寒冷,已接近零度,女婴被冻得脸色青紫,已哑然失声,担心女婴随时会被冻坏,老金妻子当即将女婴抱回家中进行护理、喂养,老金也问遍邻居,均不知女婴来历,于是老金报了警,派出所也派人上门查看,但因当天是周五,又是下班时间,无法安置弃婴,就让老金夫妇暂时抚养,以后再处理,事后还为老金出具了弃婴证明。老金夫妇出于爱心,开始抚养女孩小金,之后因各种原因,小金一直留在老金家,由老金夫妇抚养至今。老金夫妇因有一子,不符合收养法条件,提出收养小金的要求被一次次驳回,小金的户口也就一直无法解决。多年来,老金夫妇含莘如苦,省吃俭用,视小金为已出,尽心尽力抚养小金,但就因没有户口,小金上小学就多交了3000多元的高价,如今小金上小学六年级,明年就上初中,根据滁州市小升初的规定,没有户口就无法划分学区,就近上初中,无法建学籍档案,这可愁坏了老实巴交的老金:么办呢?难道让小金辍学吗?自己好心抚养弃婴十多年,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眼看小金要上初中,却因户口问题被挡在了学校门外。生活的艰辛没有难倒老金,小金的户口问题却让老金吃不下、睡不着,老金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但均因各种理由被拒绝,走投无路的老金只好到公证处来寻求帮助。

公证员认真听完了老金的讲述,仔细帮助老金进行了分析,发现老金有子女,确实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公证肯定不能办理。公证员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考虑到老金多年来出于善心、爱心,无私地抚养弃婴,无偿地为社会作贡献,这种行为应为社会所倡导,也符合十七大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精神,于是公证员另辟蹊径,设想为老金办理抚养声明书公证。于是公证员主动走访了老金所在社区,寻访当年的知情人,广范进行调查核实,取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接下来公证员又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寻求解决小金户口问题的办法。并主动呈上代为起草的老金的“声明书”,在该声明书上,老金提出自愿抚养小金,将小金户口落实到自己家,继续抚养小金,尽到监护人责任,对她不离不弃,直到小金独立生活为止。由于公证员入情入理的讲解、合情合法的建议得到了户籍管理部门的支持,公安部门同意老金办理公证后为小金上户口。

公证处针对老金夫妇下岗,抚养弃婴属公益行为,按规定为老金减免了相关费用,依法出具了公证书,老金凭借公证书顺利地为小金上了户口,十多年的心愿终于得以实现。老金夫妇对公证员是千恩万谢,对公证处更是赞不绝口:“多亏了公证处,俺闺女的户口问题终于解决了。”

来源:安徽司法行政信息网 张琴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