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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得指纹在,免得身后烦
发布时间:2007-03-21 00:00

  5日下午,家住袍江工业区的周老汉来到了市公证处,对公证人员说:“我要对自己的十个手指指纹进行公证。”
  周老汉家住袍江工业区,有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最近房子的所在地要进行拆迁。周老汉今年已经76岁了,有4个儿子,前几天,小儿子拿了一张“凭证”找到了其他3个兄弟,他表示父亲周老汉把房子给了他,而且已经立下了字据,并在上面按了手印产生。其他三兄弟对这张字据上面红通通的手印产生了怀疑,于是一起去问父亲周老汉,结果发现这一切都是小儿子捏造的。
看到自己还未过世,儿子们就为房子的事起了纠纷,周老汉心里很着急。他现在还没想好如何处理遗产,又不会写字,看到这次小儿子伪造自己的手印,他心里有些害怕:万一我死了,有人拿出一个手印说是我按的,那么到时候怎么鉴定这手印是不是我的?岂不是搞不清楚了。想到这里,他的心里是非常着急,最后想到了到公证处将自己的十个手指指纹都做了公证,今后起纠纷时也好有个凭证。
公证人员核对证件后,当即让老汉留下了十个手指头的指纹,并标明了每个指纹所对应的手指,之后立即对这些指纹进行封存。
这种指纹公证可以证明这十个手指就是周老汉本人的,万一以后发生什么纠纷,可以将这份材料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指纹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