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日,我处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月例会,全体人员参加。会上主要学习了2008年4月23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等的三个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