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他解忧愁
发布时间:2008-08-07 00:00
王某刚跨入不惑之年,妻子就去世了,丢下一个年仅拾伍岁的儿子。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孩也实在不容易,要工作又要照顾儿子照顾家庭,既当爹又当娘。亲朋好友看到王某生活的太累也都飞常同情,劝他再找一个爱人也好照顾家庭和孩子,王某本人也曾多次有过这种念头,但都取消了,因他有一个顾虑。妻子在世时与王某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建了几间大瓦房,这是他们半辈子的心血,如果再找一个爱人,再有子女,那以后该房屋他们就有继承权了,房子的产权将有一部分会落到别人的手中,他感到对不起死去的妻子。该事被公证处的同志知道后主动上门服务,为他讲解《婚姻法》、《继承法》帮他解除了思想上的顾虑,并提出解决办法供王某参考,即王某可以将现在的房子赠与给儿子,也可以立一份遗嘱将房子给儿子继承,但王某有居住权,对此行为公证处为其办理公证取的法律上的保护。王某听后很满意,采纳了公证员的意见并办理了房屋赠与公证。当王某拿到公证书时感动地说“你们公证处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
(来源:安徽司法行政网 天长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