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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保全 预防纠纷
发布时间:2008-09-10 00:00

因工程承包的工头自杀身亡,施工单位为预防纠纷,对由该工头承包的未完工工程的现状进行保全,特申请公证机关为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广德县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前往工程现场,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人(即施工单位)等单位都派人参加的情况下,以拍照、拍摄、记录的方式对工程现状进行保全,因为工程数量多而且又不是在一个地方,工程有的基本完工有的只动工一部分,公证员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将申请的工程现状进行了保全公证,为预防工程款纠纷提供有效证据。

来源:安徽司法行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