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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巧安排 亲属解烦忧
发布时间:2008-09-10 00:00

离休干部张某去逝,留有与妻子共有的6万元房屋一套。张某的继承人是妻子姚女士和前妻所生的张千、张忆(化名)一儿一女。三人为遗产的处置、剑拨弩张。公证处从中斡旋,解除了他们的烦恼。

姚女士因丈夫去世想回老家度晚年,急于变卖房屋,并与人草签了卖房合同,只等办理继承公证,到房产领取产权证。这些均需要两继子女张千、张忆配合。张千、张忆表示,配合可以,必须每人分得2万元。姚女士非常气氛,表示按法定继承一人给1万元,不可能多给。双方相持不下,最后闹得反目成仇、互不相见。

姚女士找到律师,律师出招说:先卖房,过不了户时,买房人起诉,由法院判决。姚女士为慎重起见,还是来到公证处。公证员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劝姚女士不要急于买房,一旦起诉,不但经济损失,还伤害亲属之间感情。公证员同时又做了张千、张忆的工作:该分多少,由法律和事实来说话,不宜强行地要分得2万元。 最后张千、张忆主动找到继母,双方会面,冷静协商,高高兴兴地处理了这件遗产纠纷,亲属关系也和好如初。

这正是:公证巧安排 亲属解烦忧;

纠纷得预防 世间少怨人。

来源:安徽司法行政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