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举办2008年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交流会
发布时间:2008-10-13 00:00
实务理论研讨交流会现场
选手交流
四位评委
我处范主任宣布评选结果
市局公管处贺彪为二等奖选手颁奖
市局副局长吴永星为一等奖选手颁奖
市局副局长吴永星讲话
为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10月11日上午,我处举办了2008年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交流会。共有10篇论文参加了此次评审,最后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
其中文松卉同志撰写的《公证介入非上市中小企业并购可行性初探》获得一等奖, 卢小英同志撰写的《对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第十四条条款的若干思考》获得二等奖,汤仲兴同志撰写的《浅议公民的遗嘱能力》和 蔡翁同志撰写的《手机证据保全中的相关问题》获得三等奖。
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永星、公管处处长贺彪、我处主任范国祥、我处副主任丁筱英等同志担任此次活动的评委,最后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永星作重要讲话。